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衡阳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任命名单
2016-11-08 10:00:42   来源:   点击:

 
衡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决定任命名单
 
(2016年11月7日衡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
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)
 
 
(一)
决定免去:
    高峰的衡阳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;
    陈灿辉的衡阳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
    周维龙的衡阳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。
决定任命:
    刘仲初为衡阳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;
    陈灿辉为衡阳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;
    周维龙为衡阳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。
(二)
决定任命:
    朱斌为衡阳县监察局局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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